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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商标专项执法行动

    为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上海迪士尼乐园顺利开园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结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沪工商公〔2016〕36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迪士尼注册商标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工商标〔2015〕205号)的相关工作部署,市工商局决定开展重点领域商标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迪士尼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检查生产流通领域、服务店招上以及演出活动中使用迪士尼商标的行为,严厉打击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大对服饰和小商品市场等侵权易发风险点的整治力度,遏制规模性侵权行为,防止市场侵权行为反弹回潮;加大对假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追根溯源,深挖制假售假窝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查处一批商标假冒侵权大要案件,及时披露典型案例,有力震慑商标违法犯罪分子。

    二、行动时间

    此次重点领域商标专项执法行动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6月13日至6月17日;第二阶段为9月26日至9月30日。

    三、行动重点

    (一)加强迪士尼商标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大对迪士尼乐园及度假区核心区内和周边地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景点、机场、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的专项检查,查处服务领域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有效净化窗口环境。要注重对生产加工企业和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定期开展抽查工作,从源头上防控生产制造侵犯迪士尼注册专用权的商品和标识。要会同广告监管部门加强监测,加强对广告宣传中的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查处。要积极研究和应对网络侵权新形态,加强对主要网络交易平台的在线监测,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

    (二)加强对重点区域侵权易发风险点的整治。要加强对浦东科技馆地下商圈、闸北和虹口七浦路市场群、静安淘宝城、黄浦福佑小商品市场群、长宁虹桥珍珠城、闵行大通阳市场等重点服饰和小商品市场的监管,以涉外高知名度商标、驰著名商标、迪士尼商标等为重点保护商标,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落实监管力量,严厉打击市场内销售假冒侵权商品、傍名牌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市场周边区域售假、存假窝点,严厉打击黄牛拉客售假行为。

    (三)开展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的监管执法。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大卖场、商品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农资生产经营户为重点,加强对食品、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料、种子、化肥、农药等涉农重点商品的监管,围绕春耕、夏种等重要农时和节庆时段,严厉打击以“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兜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假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加强对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卖场和网络交易平台的检查,切实查处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行为。将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保护与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相结合,指导辖区内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四)持续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重点针对拉美国家和地区,突出进出口、重点专业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等重点环节,以及出口规模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电子电器产品、化妆品、纺织品、日用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加强与海关、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制售假冒侵权商品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出口新兴市场商品的专业市场、集散地的监管,加大对涉外展会、交易会等活动中的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及时处置展会期间的商标侵权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重点领域商标专项执法行动,要将执法行动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创新监管执法机制相结合,细致查找排摸前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把此次执法行动作为近期商标执法工作的重点落实到位。

    (二)加强执法协作,提高执法效能。要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资源,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相互配合。要切实加强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尤其要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完善监管方式,落实长效机制。要将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完善综合监管随机抽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监管,防范和制止各类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在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教育疏导、规范经营、信用监管等手段,落实完善商标监管长效机制,探索运用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社会共治等监管方式,切实保障上海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四)加强信息报送,提升社会效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执法行动的统计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2016年6月20日和2016年10月8日报送《重点领域商标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见附件)和书面总结,发生重大事件、特殊情况、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要及时向市工商局汇报。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并上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将适时向社会披露,发挥社会舆论的积极作用,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