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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巨人工程项目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好处: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无偿资助300万元,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无偿资助200万元,对于企业来讲评得“科技小巨人”不仅仅是得到了资金的实惠、社会的认可、行业“领军人物”的称号。同时,他们还有比其他企业更多的机会获得政府重点研发项目,为科技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实施对象:


是指从事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其应有:较完善的企业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其特征为创新型、规模型与示范性。
 
一、上海市科技小巨人支持的对象与条件:


小巨人工程面向已在本市工商注册且未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国家和本市战略需求,重点引导区(县)优势产业集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


1、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申请的主要条件:
(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2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
(2)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3)研发人员一般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4)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5)应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的主要条件:

(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1亿元-10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60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
(2)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
(3)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4)应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应拥有2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
(5)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6)应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企业按高技术服务业类申报,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重点支持的领域范围,其中包括: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等八个方向。
 
二、申请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需要准备的材料:
1、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请书。
2、相关附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前2~3年的有效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报表及申请当年该月前一月份的财会报表;
(3)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企业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列入国家、地方科研计划项目批准文件(已完成的附验收结论);技术成果(产品)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注册商标;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订货合同、高技术服务合同;特殊行业的相关许可证;产学研联盟(合作)的协议、技术转移证明;以及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三、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支持方式:
1、市政府以补贴资金与区县财政资金配套,资助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自主创新与发展。
2、资助规定:市、区(县)资金资助为1:1配套。并且,两者资助总额不超过企业投入的50%。
3、资助范围:是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建设,可含多项内容,如产品研发、技术攻关、专利二次开发、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的(中试)规模化、企业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人才培养、市场策划、技术咨询等企业创新活动的补贴。
4、上海市科技小巨人项目实施周期:2年。
 
四、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支持的数量及申报时间: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每年拟资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约30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约100家。
市科委一般于每年春节后发布当年度申报通知,年底前完成当年度项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