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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通过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在欧盟所有国家统一申请注册保护的注册方式。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所以商标获得“欧盟(也称欧共体)”注册后,将在欧盟各个成员国受到保护。目前,欧盟成员国共有28个。

28个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德国、卢森堡、瑞典、 丹麦、希腊、荷兰、英国、芬兰、爱尔兰、葡萄牙、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 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 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更多介绍请参考欧盟官网:
http://oami.europa.eu/ows/rw/pages/index.en.do (英文版)
http://www.registerbrandeurope.cn/ (中文版)


欧盟商标注册特点

1效率高、费用低:
只须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一次, 即可在整个欧盟的28个成员国获得 注册保护。与在28个国家分别提交 申请相比,费用可以极大地减少。
2统一保护:
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8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 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3统一管理:
相应的商标续展、变更或转让 一份申请一次性就可以完成。
4统一使用:
注册后,权利人在欧盟任何一 个国家的使用就可视为在整个欧盟 的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 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 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5可享受优先权:
在国内申请后6个月内办理相 同商标的欧盟申请时,可享有申请 优先权。
6一表多类:
一份商标申请可指定保护多个类 别,且三个类别以内的费用不增加。



顺利情况下,欧盟注册的主要流程如下所示,其特殊之处主要在于官方不会对是否有在 先相同或近似商标进行审查予以主动驳回,所以商标公告后未被人异议异议不成功就可以获得注册。



案件背景客户嘉兴三羊绒业有限公司在第25类的“服装”等商品上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以存在在先近似商标为由部分驳回了申请商标在“服装;婴儿全套衣;雨衣;围巾;服装带(衣服);鞋;帽;袜;手套(服装)”商品上的注册。该商标是客户精心设计的主商标,客户希望通过复审获取该商标的注册。
代理工作
2010年6月4日,客户委托康信在第25类“服装;婴儿全套衣;游泳衣;雨衣;围巾;服装带(衣服);鞋;帽;袜;手套(服装)”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申请号为8363440。
2011年1月20日,商标局就申请商标签发了《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理由如下:申请商标与米盖尔(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1338485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1”)及刘兴芹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1660239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2”)近似,驳回申请商标在“服装;婴儿全套衣;雨衣;围巾;服装带(衣服);鞋;帽;袜;手套(服装)”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初步审定在“游泳衣”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公告。2011年1月28日,与客户电话沟通告知商标局目前的审查标准趋于严格,由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都包含羊角图形,因此商标局驳回了申请商标的注册。但是我司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存在差异,建议客户考虑通过复审争取权利。客户表示该商标已投入使用,要求我司提交复审,尽可能争取该商标的注册。2011年2月9日,我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申请商标的复审请求,复审理由如下:
1、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中的羊头图形属于第25类商品上的常用图案,起装饰作用,属于商标的非显著部分,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文字读音、含义、显著部分、图形、整体外观、视觉效果上均存在明显差异,不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
2、 在第25类商品上存在多枚包含“羊头”图形的在先注册商标,这种情况足以说明“羊”图形属于第25类商品的常用图案,应被判定为商标中的非显著部分,而此案中申请商标与两枚引证商标也属于此类情况,加之申请商标与两枚引证商标的显著部分差异明显,因此本着保持商标审查一致性的原则,申请商标应予以核准注册;
3、 通过查询,两引证商标注册后并未使用,应予以撤销;
2011年5月9日,我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附上补充理由,理由及证据如下:
申请商标“三羊绒及图”设计独特,具有极强的显著特征,且申请商标已经过大量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可以与两枚引证商标相区分,并提交客户对申请商标的使用证据,包含服装吊牌、包装、店铺照片等。
案件结果
2012年7月30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就题述商标复审申请下发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等全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案例点评
该案的主要依据是《商标法》第28条,《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相关规定,重点是论述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差异。


欧盟注册的程序

  商标申请人的注册申请递交至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后,官方先进行形式审查和绝对理由审查,审查通过后再进入检索程序,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完成检索后将申请予以公告,若在公告期内(3个月)有人提出异议的则进入异议程序,若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异议未成功的,商标将被核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完成注册约需1~1.5年左右。


涉外商标注册所需的文件有哪些?

  1、公司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国内商标注册证/受理通知复印件一份(若国内没有申请注册,则不提供);
  3、在我方提供的商标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4、在我方提供的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5、一份清晰的商标图样(最好是JPEG格式)。


欧盟商标注册需要时间

  顺利的情况下,欧盟注册需要8~12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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